(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陵县公安局、南陵县财政局、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就业安家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南陵县农村居民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购房补助,申请时间为每月1日至15日(工作日)
一、申请时间
购房补助申请统一安排在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县住建局窗口受理,审核受理时间统一为每月1日至15日(工作日)。
注:
1、购房补助的申请收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2、在2023年5月1日前已在县住建局网签系统签约的商品住房不享受购房补助。
二、补助申请
期房面积补助在预售合同签订备案后申请,契税补助在缴纳契税后申请;现房面积补助和契税补助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一并申请。